一、支持方向與內容
支持方向一、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運行。
支持內容: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重點支持動物、植物、微生物菌種、土壤等資源的保護和有效開發利用及其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穩定運行。加強資源共享,扶持、引導一批種質資源庫進入國家級行列。支持已建設的省市共建生物種質資源庫,在原有基礎上重點投入,增強資源庫對社會的服務能力和共享能力,逐步推動增強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的創新平臺資源共享,為生物種質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方向二、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行。
支持內容:推動我市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以資源整合為主線,逐步推動增強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的科技資源資源共享和可持續性發展,對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給予穩定的運行支持,整合創新資源,建立共享機制。支持已建成的市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的持續正常運行和開放共享。
二、支持方式及支持強度
本專題采取后補助的方式。對入庫的補貼項目按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強度支持:
(一)已有省市共建生物種質資源庫或市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按資源庫或平臺2019年4月至8月發生的建設運行費用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已被認定為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的生物種質資源庫(名單見附件1),按資源庫或平臺2019年4月至8月發生的建設運行費用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補助金額以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物種質資源庫或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2019年4月至8月建設運行費專項審計報告項核定為準。
三、組織方式
各申報單位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臺),按通知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后,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支持或補助。
四、申報對象
本專題面向已建有省市共建的種質資源庫平臺的市屬單位,或已建有市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的市屬單位申報。
五、申報基本條件
(一)牽頭申報單位應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二)申報單位應持續開展生物種質資源庫或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運行。
(三)申報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申報單位應具備相應的生物種質資源庫或市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資質。
2. 申報單位獲得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科技資源共享平臺、創新平臺資源共享以上專題立項并通過驗收。
(四)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過去5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六、申報限制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申報項目數量不超1項。
七、申報材料
(一)申報需按要求在陽光政務平臺填報和提交項目申報書及其他相關附件,其中附件材料應先按相應要求簽字蓋章后,再掃描上傳,并在申報截止日期前提交紙質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
2. 省、市科技部門共建并獲掛牌認定為廣東省生物種質資源庫(圃)的文件。
3. 獲得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科技資源共享平臺、創新平臺資源共享以上專題立項及對應的項目驗收證書。
4. 2019年4月至8月生物種質資源庫或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行費專項審計報告及2019年4月至8月建設情況總結報告。
(二)申報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取消申報單位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記錄不良信用并通報。
八、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注冊。申報前應先進入陽光政務平臺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注冊(新開戶),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賬號的不需另行注冊。忘記用戶名或密碼的,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的“忘記密碼”功能或聯系組織單位重置密碼。
(二)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單位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并完善單位信息,根據需要可創建申報人賬號、密碼,申報人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并完善個人信息。
(三)申報。申報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選擇相應的科技計劃(專題)類別,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四)審核推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質量,通過后提交至對應的項目組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系,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九、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19年9月26日9:00,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9日17:00;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0日17:00;組織單位報送書面申報材料至受理窗口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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