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06-10

一、認定范圍

  第18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范圍為制造業、建筑業、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顯著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運作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知名品牌,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五)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六)企業兩年內(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一是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二是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三是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的行為。

  (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按行業系數折算后)、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4項指標不低于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行業系數分別見附件1、2)。

  三、申報材料

  (一)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請按附件3的提綱編寫)。

  (二)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請根據所屬行業填報相應的評價表,詳見附件4-8,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見附件9)。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見附件10-11。

  (四)匯總表見附件12。

  四、報送要求

  (一)企業網上填報材料

  申報企業請于2019年7月5日前登陸廣東省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gdmachine.org/),進入“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信息管理系統”(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冊賬號,填寫表格,上傳材料。

  (二)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省屬企業集團網上審查材料

  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會同當地財政、稅務、所在地海關等部門于2019年7月12日前對申報企業進行網上審核。

  (三)報送紙質材料

  1.經審核通過的申報企業打印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加蓋企業公章,送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所屬省屬企業集團。

  2.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于2019年7月19日前將上報文(附可編輯格式的匯總表,見附件12)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造業創新處),企業的紙質申報資料(一式兩份)送廣東省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