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全省農村電商基層站的布局建設,聚焦終端關鍵環節,扶持創建一批農村電商鎮村示范站,充分發揮吸納就業、 扶持創業、脫貧增收等方面示范帶動作用,全力助推鄉村振興和精準脫貧,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電商培訓推動創業就業的工作方案》(粵人社發〔2019〕158 號)、《關于深入推進實施全省農村電商“一村一品”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65 號),結合我省農村電商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標準。
第一章 建設布局
第一條 基本原則。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按照“優中選優、示范帶動”的原則,從全省鎮村(含涉農街道居委)農村電商站中扶持創建。原則上每個鎮(含涉農街道)至少扶持建設 1 個, 選點向行政村傾斜。人口較多或因發展確需建設多個的,各縣(市、 區)要對所在鎮(含涉農街道)進行合理規劃,避免重復建設、無序競爭。
第二條 總體思路。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扶持、市場運營、屬地管理”的思路進行建設;按照“省級 統籌、市縣布局、鎮村負責、行業監管”的思路進行運營。
第三條 布局條件。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優先以人社、農業農村等部門扶持創建的就業創業服務站、益農信息社等為主要載 體,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基層站具備的現實條件,選點重點考 慮人員居住、農產品資源、道路交通、信息網絡、物流配套等基 礎保障條件。
第二章 基礎配置
第四條 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設施設備和人員等基礎配置要求達到“六個有”:
1. 有場地。可利用面積不少于 100 平方米,有適于農產品分選包裝、快遞物流周轉及商品、材料存放等可拓展的場地。
2. 有設備。一是電腦設備。臺式或筆記本電腦 1 臺以上, 能夠滿足上網操作運行、現場展示功能,也能承載圖文處理、網 頁開發等設計需求;二是打印設備。打印機 1 臺以上,能夠滿足常規打印和物流單據打印需求;三是貨架設備。商品展示貨架 1 組以上,滿足商品存放、展示功能。
3. 有網絡。滿足農村電商運營需求,帶寬達到 10 兆以上。
4. 有店鋪。在淘寶、天貓、京東、微店等知名電商平臺、電商行業和區域平臺,或自主創建的網站、小程序等開設經營 1 家以上具有地域特色的店鋪并運營。
5. 有團隊。有穩定的運營團隊,至少配備 1 名以上專職人員,具備電腦操作、網店開設、文字書寫等必備的基礎技能,能 承擔基層示范站的線上線下全維度運營。
6. 有業績。根據示范站主營農副產品不同分類,需達到以下條件:主營農資產品的(如肥料、農藥和種子等),年度上行銷售量達到 1000 單或銷售金額達到 200 萬元以上;主營動物類農產品的(如畜牧、水產類生鮮、加工食品和牛奶乳品等),年度上行銷售量達到 1200 單或銷售金額達到 250 萬元以上;主營植物類農產品的(如糧油、植物類生鮮和花卉綠植等),年度上行銷售量達到 1500 單或銷售金額達到 300 萬元以上,其中,單營植物類生鮮的,年度上行銷售量達到 1000 單或銷售金額達到 200 萬元以上。
第三章 標志標識
第五條 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標志標識要達到“五統一”。
1. 統一名稱:“E 網興農”農村電商示范站。
2. 統一牌匾:不銹鋼折邊牌,寬 40CM、長 60CM、厚0.7MM,字腐蝕上色、每邊折邊 2CM。牌匾統一掛示范站正門右側位置。
3. 統一欄目:示范站統一設置“E 網興農”宣傳欄,集中宣傳政府部門促進農村電商發展的政策措施。
4. 統一標語:文字為“農村電商,助農興村”,紅底黃色字,直線排列,總體突出活潑、醒目、簡潔、協調的基調。
5 . 統一標識:統一使用全省“農村電商”工程 LOGO(另行發布),傳遞農村電商助力鄉村振興和脫貧奔康的發展主題。
第四章 服務功能
第六條 推動產銷鏈接。充分發揮本地資源優勢和農村電商服務平臺作用,積極對接整合農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種養及加 工基地等農產品生產端,在農產品生產組織化、規范化、標準化 及品牌標識、包裝設計等環節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本地區農 產品電商化。
第七條 規范產品包裝。根據當地主營產品品類,制定產品質量和分類標準,嚴格包括包裝質量。推動制作風格相對一致、 本地特色明顯的包裝設計。鼓勵經營主體進行商標注冊和使用, 積極打造特色品牌。
第八條 促進直播營銷。開展“網紅達人”帶貨活動,組織發動當地農村電商帶頭人開展直播帶貨活動,加大社交電商、直 播、短視頻等網絡展示和營銷推廣本地區農產品,挖掘培育本地 區農村電商網紅達人。
第九條 配套倉儲物流。建設或對接配套倉儲、冷鏈等基礎設施,通過與物流公司合作等方式,及時有效儲存、保管、裝卸、 搬運、配送農產品,提升存儲質量和流通效率,促進農產品銷售。
第十條 強化政策服務。積極幫助本地區農戶和企業落實農 村電商扶持政策。面向當地農村電商從業人員、初創人員提供實操技能培訓和創業就業服務。
第十一條 開發公益崗位。結合實際情況,開發設立有關農產品整理、清潔、包裝、裝卸等崗位,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貧困勞動力就業,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對接聯系一 批貧困戶,幫助銷售農產品,帶動就業脫貧。
第十二條 推動品牌建設。積極推動本地區農產品品牌設計、包裝策劃和宣傳推廣,促進社會資源與當地農戶和農產品企 業對接交流,打造特色農產品品牌,提高農村電商“一村一品” 影響力,提升品牌效應。
第五章 扶持政策
第十三條 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可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3 號) 規定,符合條件的按每個不超過 10 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十四條 授予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的,省將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宣傳,推介一批優秀農村電商平臺經營管理者,挖掘一批 電商創業就業故事,選樹一批就業創業成效明顯的先進典型,發 揮農村電商品牌示范帶動作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建設標準為試行標準(試行 2 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修 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