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電商產業園建設標準

 政策指南    |      2020-08-24

為推動全省農村電商產業園的布局建設,聚焦當地農村電商人才培育、品牌打造、網絡對接、開店運營等關鍵環節,打通農村電商“人、品、網、店”全鏈條,集聚各領域、各行業資源, 充分發揮農村電商在帶動創業就業和脫貧奔康的示范帶動作用, 全力助推鄉村振興和精準脫貧,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電商培訓推動創業就業的工作方案》(粵人社發〔2019〕158 號)、

《關于深入推進實施全省農村電商“一村一品”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65 號),結合我省農村電商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標準。

 

第一章 建設布局

第一條 基本原則。農村電商產業園按照“全面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推進建設,原則上全省各縣區或中心鎮建設 1 個或以上。優先扶持我省老區、蘇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農村電 商示范縣建設,帶動提升我省農村電商專業化水平。

第二條 總體思路。農村電商產業園按照“政府搭臺、市場運作”的思路進行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 性作用,鼓勵支持各類主體投資,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產業園建設。

三條 條件。農村電商產業園優先以現有的返鄉創業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就業扶貧基地和農業產業園等載體為依托 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和現實條件,選點重點考慮本地區農村電商行業基礎、資源稟賦、物流配送、市場需求等基礎因素。

 

第二章 基礎條件

第四 農村電商產業園基礎配置要求達到以下條件:

1. 產業園的管理和服務機構(業主單位)在省內登記注冊, 具備獨立法人條件;

2. 產業園擁有明確的經營管理主體,有較為穩定的運營管理團隊;

3. 產業園建筑面積在 1000 平方米以上,其中農村電商企業及相關服務配套企業入駐面積達到建筑面積的 50%以上。

4. 產業園農副產品年網絡交易額達 500 萬元,其中產地為本地的 100 萬元以上;

5. 產業園基礎設施較為健全,具備農村電商集聚發展所需的物業管理等基礎服務、辦公場所和信息網絡等公共服務和金融、 物流等第三方配套服務。

 

第三章 標志標識

第五 農村電商產業園標志標識要達到“四統一”。

1.            1.統一名稱“E 網興農”農村電商產業園。

2. 統一牌匾:不銹鋼折邊牌,寬 40CM、長 60CM、厚0.7MM,字腐蝕上色、每邊折邊 2CM。牌匾統一掛產業園正門右側位置。

3. 統一標語:文字為“產業化提升農業,電商化致富農民”,紅底黃色字,直線排列,總體突出活潑、醒目、簡潔、協調的基調。

4. 統一標識:統一使用全省“農村電商”工程 LOGO(另行發布),傳遞農村電商助力鄉村振興和脫貧奔康的發展主題。


第四章 功能定位

第六條 運營管理。組建專業化的電商管理團隊,負責產業園的基礎運營,包括物業服務(綠化、安保、車管、公共設施養 護等)和周邊配套服務(超市、餐廳、運動場所、公共交通接駁等),以及與本地區農村電商相關資源的對接。

第七條 公共服務。為本地區農村電商搭建實體和網絡服務平臺,提供辦公場所、專線網絡、溝通交流、項目引進,以及辦 事指引、投融資、法律、稅務等相關服務。

第八條 創業孵化。針對農村電商實際運營中遇到的人才、技術、資金等問題搭建創業孵化平臺,提供有關政策宣介、項目 推介、開業指導、融資服務、孵化支持、補貼申辦等服務。

第九條 就業促進。根據農村電商產業園內各類運營主體的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政策咨詢、人員招聘、勞務對接、人 才引進、補貼申辦等服務。

第十條 產銷對接。對接整合本地區基層服務站、益農信息社和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等農產品生產端,在農產品生產組織化、規范化、標準化及品牌標識、包裝設計等環節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農產品電商發展。

第十一條 倉儲配送。引入倉儲物流企業,根據需求實際提供農產品包裝打包、保鮮倉儲、物流(冷鏈)配送等配套服務,實現農產品及時配送,打通最后一公里。

培訓圍繞農產品種養、加工、包裝、運輸 銷售,農村電商開店、美工、推廣、維護等運營管理,開展靈活多樣的技能培訓,提高園區內農村電商從業人員隊伍素質。

第十三條 品牌創建。挑選包裝一些市場潛力大、區域特色明顯的農產品,通過線上廣告、線下體驗、直播帶貨等方式進行 重點宣傳推介,創建本地區特色農產品品牌,培育壯大具有本地 特色的主導產業,推動實現“一村一品、一鎮一業”。

 

第五章 扶持政策

第十四條 運行規范、促進就業創業成效突出的農村電商產業園,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爭取省財政廳支持,從省級促進 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按照每個產業園 100 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用于園區場地購置修繕、設備設施購買、組織開展就業創業 培訓或購買其他相關服務。

第十五條 對已建成農村電商產業園的,省將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宣傳,推介一批優秀農村電商平臺經營管理者,挖掘一批電 商創業就業故事,選樹一批就業創業成效明顯的先進典型,發揮 農村電商品牌示范帶動作用。

 

第六章


          第十六條  本建設標準為試行標準(試行 2 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修 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