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發布2020~2021年度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專題申報指南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0-08-19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加快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發揮好組織優勢”的要求,以社會民生問題為導向,聚焦行業重大科技需求,積極探索部門間橫向聯動新機制,促進科技體系與業務體系有效融合,進一步完善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體系,現發布2020~2021年度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專題申報指南。有關事項如下:

  一、專題內容

  專題一:廣東省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中心建設(專題編號:20201160)

  1.實施目標

  圍繞建設健康廣東、平安廣東、美麗廣東等戰略,著力打造部門協同創新的重要載體,推進行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加快科技成果示范推廣,發揮行業專家決策咨詢作用,為安全生產和智慧稅務提供科技支撐,為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2.申報內容

  重點在特種設備安全、智慧稅務等領域建設廣東省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中心(以下簡稱“省協同創新中心”),搭建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產業規劃、人才培養、科技服務一體化綜合性創新平臺,為提升政府部門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3.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直有關部門、中直駐粵有關單位(以下統稱“行業管理部門”)直屬單位或歸口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等,鼓勵產學研合作,參與單位不少于1家。

  (2)具備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應資質,必要的工作場所、儀器設備。在相應領域具有一定的行業積累,人員隊伍結構合理,技術創新和集成能力強。

  (3)具有將重大科技成果向社會推廣應用或規模生產轉化的能力。

  (4)行業管理部門出具推薦函(見附件1-1),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省協同創新中心建設。

  (5)申報名稱統一為“廣東省+領域+科技協同創新中心”。

  (6)制定省協同創新中心三年建設方案(見附件2),突出提升行業管理部門行使業務職能和推動行業發展的科技支撐能力,方案主要內容包括背景和意義、建設目標和實施績效、重點任務、科技項目、組織保障等。

  4.支持方式

  由行業管理部門(名單見附件3)組織申報,每個部門可推薦1個;省級財政采用事前無償資助方式,每個省協同創新中心支持強度為300萬元。

  專題二:省直部門協同創新重點項目(專題編號:20201161)

  1.實施目標

  聚焦國家發展戰略、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的相關科技需求,落實國家(部委)對廣東考核和省委省政府相關考核的科技支撐任務,組織凝練一批省直部門協同創新重點項目(以下簡稱“重點項目”),依靠科技創新提升行業管理部門的公共管理和服務能力,著力解決社會發展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

  2.申報內容

  重點在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文化和旅游、體育、中醫藥、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防震減災等領域圍繞提升行業公共服務能力,開展行業共性技術攻關和先進適用技術成果應用示范。

  3.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管理部門直屬單位或歸口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等。

  (2)具備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應資質,必要的工作場所、儀器設備。在相應領域具有一定的行業積累,人員隊伍結構合理,技術創新和集成能力強。

  (3)行業管理部門出具推薦函(見附件1-2),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項目實施。

  (4)提供政策依據,如國家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國家(部委)對廣東考核和省委省政府相關考核文件、其他相關政策文件(須提供文件清單并附上相應的政策文件)。

  4.考核指標

  在行業領域突破1~2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共性技術,或產生1~2項標志性技術、產品和服務成果。

  5.支持方式

  由行業管理部門(名單見附件3)組織申報,每個部門推薦不超過2項,優先推薦省協同創新中心依托單位申報;省級財政采用事前無償資助方式,支持強度為100萬元/項。

  二、申報要求

  (一) 申報單位應提供申報條件和相關要求所需證明材料。

  (二) 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真實性承諾函。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正當合理的依據不予修改調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項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結題的(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5.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6.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7.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四) 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應按申報指南指定數額申請財政扶持資金。

  (五) 本專題采用定向擇優的方式進行組織,申報內容不需要匿名,建設方案、可行性報告涉及到“申報人姓名”“參與人姓名”“申報人所在單位名稱”“參與人所在單位名稱”的,按實際填寫,不需要分別以“申報人”“參與人”“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代替。

  三、申報方式

  (一) 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無紙化方式,符合指南申報條件的單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關材料,必要的承諾函、推薦函、建設方案、政策依據、合作協議、技術、財務、知識產權等佐證支撐材料請以附件形式上傳。

  (二) 項目評審評估過程中需要提供書面材料的,由我廳專業機構另行通知提交。

  (三) 項目按程序獲得立項后,項目申報書、合同書紙質件再一并報送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均需簽名、蓋章,提交時間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0年8月17日~9月16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17:00。

  行業管理部門請于2020年9月26日前來函將推薦項目清單報送省科技廳(社會發展科技處)。


       附 件:1.推薦函(模板)

      2.廣東省社會發展科技協同創新中心建設方案

      3.行業管理部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