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大湖北地區和湖北籍勞動者就業支持力度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0-08-11

  現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湖北地區和湖北籍勞動者就業支持力度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54號)轉發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專項對接。各區要結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協作辦公室轉發關于實施“6+1”勞務協作行動支持湖北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110號)有關要求,切實提高勞務協作組織化程度和就業服務精細化水平,聚焦湖北在穗就業、計劃來穗就業人員特別是貧困勞動力精準發力,分類施策,全力幫助湖北籍勞動力來穗就業、在穗穩定就業。各區可結合實際,發揮“互聯網+”就業服務作用,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設置湖北招聘專場、湖北貧困勞動力招聘專欄等方式,動員、鼓勵本地企業更多招用湖北籍勞動者,特別是湖北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二、鼓勵企業吸納湖北籍勞動者。用人單位新招用湖北籍勞動者的,參照《廣州市就業和勞動關系工作聯席會議關于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就辦〔2020〕2號)有關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規定,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整合企業招聘和用工信息,篩選一批就業崗位,開辟湖北地區和湖北籍勞動者線上招聘綠色通道。鼓勵平臺企業,通過優先錄入平臺、初期現金激勵、開展技能培訓等幫扶措施,支持湖北地區和湖北籍勞動者依托平臺就業。

  三、支持湖北籍勞動者在穗創業。支持湖北籍勞動者在穗自主創業,鼓勵湖北地區和湖北籍創業者創業項目積極參加“贏在廣州”創業大賽,促進優秀項目落地落戶廣州。實施普惠性創業扶持政策,在穗湖北籍創業者同等享受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優惠。有條件的區,可拿出一定場地,為湖北籍創業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費支持。

  四、落實重點群體幫扶。發動有招聘需求的用工單位提供適合崗位信息,優先向廣州地區湖北籍高校畢業生推送,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化就業創業服務。對在我市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就讀的湖北籍2020屆畢業生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求職創業補貼。加大湖北籍失業人員就業援助力度,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及時納入就業援助范圍。各區民政部門要對求助的符合條件的湖北籍困難群眾提供救助幫扶,對其中有就業意愿和能力且符合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復工條件的,轉介引導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向其提供崗位信息等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加快失業保險金和資格認證線上辦理,及時落實在穗湖北籍勞動者失業補助金政策。

  五、規范招聘行為。組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制、禁止湖北籍務工人員應聘或提高錄用標準。堅決糾正針對湖北籍勞動者的就業歧視,快速受理、及時處置針對湖北籍勞動者就業歧視的舉報投訴。對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招聘信息中含有不招用、限制招用湖北籍勞動者等歧視性內容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理。加強面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關勞動保障、市場監管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在全社會營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六、加強組織實施。各區要結合實際,加強信息對接,幫助解決湖北籍勞動者就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在穗湖北籍勞動者相關就業創業政策和服務,按照粵人社函〔2020〕154號、穗就辦〔2020〕2號規定抓好落實,面向湖北地區和湖北籍勞動者的專項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關工作情況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