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南開人發規字〔2020〕2號)規定,開展2020年骨干人才獎勵的兌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
(一)第一輪:5月19日-7月17日,限境內人才申請。
(二)第二輪,限港澳臺及外籍人才申請。已享受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境外人才可申報特殊人才獎勵,但個人經濟貢獻需扣除市級補貼部分。因此,待廣州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申報工作結束后啟動港澳臺及外籍人才兌現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項
辦理流程、申報資料、注意事項詳見附件。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獎勵,逾期未申請視為放棄申請資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