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我區“金鑲玉”系列產業扶持政策、“金融10條”扶持政策要求,我局現組織申報2020年上半年企業貸款貼息、融資獎勵扶持項目?,F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一)IAB專項政策(適用2018年1月9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項目貸款貼息。對經認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高技術產業化項目,按建設期間貸款項目實際發生貸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
(二)“航運10條”政策(適用2017年7月4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2.現代航運服務業貸款貼息。對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現代航運服務業企業,對貸款成本(包括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等)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三)“區塊鏈10條”政策(適用2017年12月8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3.區塊鏈企業貸款貼息。對區塊鏈企業通過商業銀行或融資擔保的方式獲得的銀行貸款,給予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全額補貼。
(四)“民營18條”政策(適用2018年11月13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4.民營及中小企業貸款貼息。對區內上市企業、新三板企業、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范疇的民營及中小企業獲得的銀行貸款,對貸款成本(包括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等)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五)“金融10條”政策(適用2019年7月21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5.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股權質押融資補貼。對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區內企業在股交中心進行股權質押融資,獲得債務融資金額3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融資金額2%的一次性補貼,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
6.上市企業再融資獎勵。區內上市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股票、優先股等再融資方式成功再融資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進行獎勵。
7.“新三板”掛牌企業融資獎勵。對區內“新三板”掛牌企業在“新三板”通過定增等方式成功實現融資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進行獎勵。
上述項目如涉及行業認定或企業登記入庫的,申報事項應發生在企業獲得行業認定或登記入庫之后,行業主管部門另有說明的除外。
上述項目的辦事指南,請登錄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http://zcdx.gdd.gov.cn)查閱。
二、辦理時間
1、申報輔導期。企業在組織申報材料的過程中,如有疑問的,可在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4:45,下同)向區金融工作局咨詢。咨詢電話:82119645。
2、材料申報期。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系統(http://zcdx.gdd.gov.cn)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9日開放申報以上項目。聯系電話:82114062,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3、企業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放棄申報,不再受理。
三、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訪問http://zcdx.gdd.gov.cn登錄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進行注冊,申請人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注冊通過后,申請事項預審。“政策兌現”窗口對事項預審通過后,申請人可以在系統下載打印《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按照辦事指南要求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經辦人員對紙質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予以收件。
(二)對材料齊備無誤的政策兌現申請,區政策研究室形式審核通過后,轉送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于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出具批復文件并轉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請人前往“政策兌現”窗口領取批復文件,申請人提交申請資金撥付的請示、收款發票或收據。政策研究室收齊上述資料后轉交業務主管部門。
(五)業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金撥付的函、收款發票或收據后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