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補貼評選活動的通知
具體扶持方式:
按5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一年期限的住房補貼,住房補貼實行一次性發放。于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2019年度享受住房補貼人員的補貼發放工作。補貼申領時已離職的,取消享受補貼的資格。
扶持領域:
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 在區內民營及中小企業工作的,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較強的管理水平或高超的技術水平,具有創新能力,在本崗位有突出業績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
其中中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指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部門副職以上);技術骨干指在企業生產、技術、研發等崗位取得突出業績的人員。
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評選250名,技術骨干評選250名。
具體申報條件:
1.工商注冊地(機構核準登記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范圍內的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就業人員(其中參評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需屬民營及中小企業。勞務派遣公司所屬員工參評的,其實際用工單位須同樣符合上述條件);在本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工作年限計算至2019年9月31日,以簽訂勞動合同且辦理用工備案,參加社會保險為準)。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參評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在企業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行使管理職能,指揮或協調他人完成具體任務等工作,掌握專業管理知識,業績突出。或在企業技術崗位工作,掌握扎實的專業基礎和技術水平,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工作單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帶頭作用。
4.參評人員根據評分表(見附件3)進行自評,基礎指標分數須達到40分以上(含40分)。
申報限制:
1.已享受我區人才住房等相關住房政策的人員,不再參與本次評選。
2.該補貼與我區其他人才住房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包括區博士后政策安家費、區人才“美玉十條”政策“杰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住房補貼”、“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等),已享受人才住房租住優惠的,不再參與本次評選。
3.已獲評“黃埔工匠”的,不再參與本次評選。
申報時間:
2020年2月24日前
申報流程:
(一)單位推薦
?區內用人單位在職高技能人才、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根據評分標準自行模擬評分,基礎指標分數達到入門分值40分以上(含40分)的,向單位提出參評申請。參評單位在組織內部自評基礎上確定申報人員名單,連同所申報人員的評分情況和個人事跡等材料在本單位內部公示7天后(公示內容中同時提供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監督電話31604542),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申報材料(具體由第三方承辦機構接收材料)。公示期間收到情況反饋的,應對反饋情況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要采取相應修正措施。
每個單位最多可推薦10名中高級管理人員和10名技術骨干,高技能人才無推薦人數限制。
各參評單位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自下而上推薦的原則,加強發動宣傳,嚴格把關,優中先優,確保參評人員能代表本單位的技能人才最高水平。
(二)材料初評
1.第三方承辦機構會同專家評審組對參評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篩選、整理和登記,并按行業和工種類別進行分類和匯總。對基礎指標得分進行初步核實統計,對參評材料的真實、有效情況進行審核(包括勞動合同、用工備案和參保繳費情況)。
2.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參評材料,由評審專家組對其中的貢獻指標(個人事跡材料)進行審核評分。所有符合參評條件的個人材料,均應進行貢獻指標評分。
3.評審專家組完成貢獻指標的評分工作后,會同第三方承辦機構對參評個人的基礎得分和貢獻指標得分進行匯總統計,并根據總分高低排名初步確定入選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前11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前280名和技術骨干人員前280名的名單。
(三)綜合評審
復核擬入選人員的勞動合同、用工備案和參保繳費情況。評審專家組對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前11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前280名和技術骨干人員前280名的人員評審材料進行復核,在此基礎上初步確定入選的區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的推薦名單,并將名單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名單審批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評審會議復核確定入選人員名單,并將名單發人才住房政策兌現部門核對,其中優秀高技能人才名單需征求區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意見后報區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定,必要時報區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審議。
(五)名單公示和通報
經審批后的2019年區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補貼入選名單,通過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文通報。
(六)補貼發放
按5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一年期限的住房補貼,住房補貼實行一次性發放。于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2019年度享受住房補貼人員的補貼發放工作。補貼申領時已離職的,取消享受補貼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