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促進我區小微工業企業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鼓勵、引導和支持小微工業企業可持續發展,增加我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提升整體經濟質量和水平,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四上”企業培育獎勵扶持措施的通知》(佛府辦〔2017〕25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2019年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佛府辦函〔2019〕293號)、《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四上”企業培育三年行動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佛禪府辦函〔2017〕10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區政府每年安排工業企業“小升規”專項獎勵扶持資金,對經認定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企業進行資金扶持。
第二章扶持對象和標準
第三條扶持對象
在禪城區行政區域內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近3年在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2019年進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名錄庫(以下簡稱名錄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第四條扶持標準
(一)升規入庫獎勵: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的的工業法人企業首年獎勵15+X萬元;如第二年仍在名錄庫獎勵15+X萬元;如第三年仍在名錄庫獎勵X萬元。其中:X為企業當年經濟貢獻值,較進入直報平臺前一年經濟貢獻值的總增量。
獎補分A、B兩個類型企業進行:A類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
該類型企業首年入庫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入庫第二年、第三年仍在庫,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B類企業為除了A類企業類型外的一般工業企業,該類型企業首年入庫最高獎勵不超過60萬元,入庫第二年、第三年仍在庫,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前2年最高獎勵已含區級獎勵15萬元。)
同時,區級的15萬元獎勵為申報即獎,即符合升規條件的企業在遞交入庫申報資料并通過區級審核的15天內,享受15萬元的區級企業發展扶持資金。
(二)搬遷補貼扶持:為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對區內搬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及從區外搬遷到我區,且工商、稅務在我區進行登記并已進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名錄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搬遷到我區當年升規入庫的工業企業)進行補貼,補貼分2個類型進行:
A類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指在佛山市禪城區繳納入庫的所有稅收。
B類企業為除了A類企業類型外的一般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區內搬遷的,5年內獎勵不超過一次。)
(三)融資貼息扶持:對在禪城區轄區內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取得經營范圍的相關許可,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無不良資信記錄和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小升規”培育工業企業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進行融資貼息扶持。
申報條件:針對“小升規”培育工業企業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商業銀行企業小額貸款并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
貸款貼息額度:單個企業如成功申請小額貸款(貸款金額500萬元及以下),按實際發生的利息的50%予以補貼,連續扶持3年。(貸款貼息用途不得用于人員工資及購買車輛等消費性支出。申報資料參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項目入庫申報工作的通知》申報資料要求執行。)
(四)過橋貸款扶持:對在禪城區轄區內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取得經營范圍的相關許可,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無不良資信記錄和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小升規”培育工業企業進行過橋貸款扶持。對升規目標企業單筆融資專項資金使用額度控制
2指企業按照科學發展觀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對產業(產品)進行科學定位.以克服資源與環境的約束,并具備五大能力.即技術創新能力、產品競爭能力、資本擴張能力、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下同。
3指(一)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500(含)-2000萬元(不含)之間,目前正常生產經營的工業企業。(二)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800(含)-1500萬元(不含)之間,未來兩年主營業務收入有望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高成長型工業企業。下同。
在合作銀行承諾續貸額度(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發函征求相關合作銀行意見,以銀行回復為準)以內,且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五)科技創新扶持:對在禪城區轄區內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取得經營范圍的相關許可,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無不良資信記錄和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小升規”培育工業企業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進行科技創新扶持。
1.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對當前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上一年度企業開展的技術改造項目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已付款項)的5%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2.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申報高企:大力支持升規企業開展高企申報工作;對成功申報高企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區級獎勵15萬元。(參照《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禪府辦函〔2019〕17號)執行。)
3.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申報技術中心:大力支持升規企業開展技術中心申報工作。
本辦法所稱“仍在名錄庫”,指的是企業第一次年度審批時新增在庫,至下一年度審批完成時仍在庫(注銷、關停、當年主營業務收入不達2000萬元企業除外),期間為一個完整年度。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業,5年內不得外遷。否則,將追繳該企業所享受本扶持政策的相關資金。
第三章資金申報與審批
第五條申報材料
(一)佛山市禪城區工業企業“小升規”培育獎勵扶持資金申請表(見附件)。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僅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新升規前一年納稅證明、資金申報年度納稅證明。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并加蓋企業公章。
第六條申報與審批程序
企業申報與審批程序如下:
(一)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在每年一季度發布年度獎勵扶持申報通知,組織扶持資金申報。企業按照申報通知制作申報材料。
(二)以自愿申報為原則,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遞交至所屬鎮(街道)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三)區統計局和各鎮(街道)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依照企業申報扶持資金的類型,分別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加具初審意見和公章后報送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四)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會同區統計局、區稅務局等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并形成獎勵扶持方案。
(五)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對獎勵扶持方案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收到投訴或異議的,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公示結束后,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將獎勵資金撥付給企業。
第四章部門職責與分工
第七條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的職責如下:
(一)根據我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和產業發展規劃,向區政府提出專項資金區級負擔部分年度使用計劃和預算,并負責指導鎮(街道)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做好項目預算,跟蹤資金落實情況。
(二)組織區統計、稅務等部門共同審核鎮(街道)初審項目,匯總并上報專項資金安排方案。
(三)審核申報企業是否為高新技術企業,并按照確定的資金安排方案發放獎勵資金。
(四)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
(五)根據需要組織政策宣講或培訓、委托中介組織或機構提供項目管理、評審和審計監督等服務。
第八條區財政局的職責如下:
(一)審核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劃、預算和安排方案。
(二)配合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開展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
(三)做好與鎮(街道)的資金結算工作。
第九條區統計局負責核定企業類型;核定企業申報首年獎勵時是否“2019年進入名錄庫”;核定企業申報第二、三年獎勵時是否“仍在名錄庫”;核定企業申報15萬元扶持資金是否通過區級入庫初審。
第十條區稅務局負責核定企業當年經濟貢獻值較進入名錄庫前一年的經濟貢獻值增量。
第十一條各鎮(街道)負責發動轄區內企業申報獎勵扶持資金;收集企業申報材料;核對企業申報材料中復印件是否與原件相符;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報送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第五章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本辦法獎勵資金由區、鎮(街道)級財政按照區、鎮(街道)稅收分成比例承擔,其中鎮(街道)負擔的資金先由區財政統一墊付,再從劃撥給各鎮(街道)的稅收分成款中結算。
第十三條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應會同區財政局做好企業申報材料存檔及獎勵扶持資金撥付等工作,確保獎勵扶持資金安全、及時、準確發放。
第十四條企業必須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不得弄虛作假和套取、騙取財政資金。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經科、統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以及配合做好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對于企業弄虛作假騙取獎勵扶持資金和5年內搬出禪城區外的,撤銷其獲得獎勵扶持的資格,追回已撥付的獎勵扶持資金,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本辦法涉及的獎勵扶持資金。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辦法實施期間,對于未在年度申報期內申報獎勵的企業,其當年申報獎勵的資格自動作廢。
第十六條本辦法生效后,《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2017修訂)的通知》(佛禪府辦〔2017〕1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2017修訂)》)對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扶持的內容廢止。但2017年、2018年首次進入名錄庫的“四上”企業如未享受完《管理辦法(2017修訂)》相關獎勵的,仍可繼續按《管理辦法(2017修訂)》相關條款執行。申請本辦法獎勵扶持的企業不重復申請與地方經濟貢獻有關的扶持資金。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解釋。
附件:1.禪城區工業企業“小升規”培育獎勵扶持資金申請表
2.禪城區工業企業“小升規”15萬元扶持資金申請表
3.禪城區工業企業“小升規”搬遷補貼扶持資金申請表
4.禪城區“小升規”工業企業融資貼息扶持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