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清遠市“起航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1-26
    為推動清遠市人才政策落實,加快人才高地建設,現開展2019年清遠市“起航計劃”各有關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關資助申報項目

    (一)競爭性扶持人才工程項目資助

    1.項目簡介

    對我市某一地區、某一單位或某一行業領域針對引進培養各類人才而策劃的人才工程或項目進行競爭性扶持。通過有針對性地對我市引進培養人才的工程或項目進行起步式扶持,實現人才引領發展目的,促進重點產業、重點扶持區域的發展。給予評定入選的每個項目40萬元作為起步式扶持資金。

    2.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必須是由市直單位、縣(市、區)委組織部、產業園區、企業、協會正在實施或準備實施但已有一定基礎,針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開展培育的工程,具有實效性、創新型和示范性,申報實施單位有專職人員負責項目實施和日常管理。

    新增申報項目必須是緊扣當地主導產業、優勢產業、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充分發揮人才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社會文明建設的重要引領作用,有利于加快推動當地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精準扶貧、創建文明城市的項目。

    以往入選“揚帆計劃”“起航計劃”且實施成效較好的人才工程項目,可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擴容提質、整合提升后進行再申報。

    3.申報方法及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2019年“起航計劃”競爭性扶持人才工程項目申報書》(附件1),并提供必要的附件佐證材料,印制一式6份,附電子版于12月9日前報送至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2)各縣(市、區)申報的項目必須以組織部門作為申報牽頭單位,申報1-2個項目。以市直單位獨立實施、若干單位共同實施、市直單位與企業、協會(或縣<市、區>)聯合申報的,由市直單位作為牽頭單位進行申報實施,同一牽頭實施單位只能申報1個項目。

    (3)市人才辦將組織項目評審小組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審定。

    (二)科技成果獲獎者資助

    1.項目簡介

    對在我市創新創業并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或省級以上專利獎的第一完成人或發明人(設計人),牽頭單位(企業)或主要參與單位(企業)進行后資助。

    2.補助條件及標準

    (1)獲獎個人。分別給予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人30萬元的后資助,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人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后資助,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優秀獎的第一完成人30萬元、15萬元的后資助,獲得廣東省專利獎金獎、優秀獎的第一發明人(設計人)15萬元、10萬元的后資助。

    (2)獲獎單位(企業)。上述獎項獲得者的牽頭單位(企業)或主要參與單位(企業)按相應后資助金的50%予以激勵補助。

    (3)同一項目按“就高”標準資助,不予重復。

    3.補助申報方法

    申報人及單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獲得有關科技成果的認定文件;②《清遠市科技成果獲獎者資助申請表》(附件2);③申請個人及單位銀行賬戶有關復印件。

    申報人及單位于12月4日前把有關申報資料報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依據國家或省下達文件匯總核準上一年度獲獎者進行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三)企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資助

    1.項目簡介

    對在我市企業工作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發放資助,資助標準為每人400元/月。已享受清發〔2012〕27號文規定的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資助。

    2.申報條件

    與我市企業簽訂連續5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學歷證和學位證雙證齊備)。

    3.申報方法

    申報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清遠市資助企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3);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大學畢業的,需獲得國家教育部門認證);③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④本人身份證和工商銀行卡復印件;⑤2019年度在我市繳納的社保憑證原件。

    首次申報的,提供第1至5項申報材料;已申報通過的,在資助期內提供第5項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高新區和各縣(市、區)符合申報條件人員請于2020年3月17日將資料報送到高新區管委會和所屬轄區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企業直接報送市人社局。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2020年3月24日將有關材料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和相關企業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四)企業新引進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和高級技能人才資助

    1.項目簡介

    對我市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須具有相應學歷、學位)、高級職稱和高級技能人才發放生活補貼。其中,正高職稱人才每人60萬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人才每人4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高級技能人才每人20萬元。補貼分5年平均發放。

    2.申報條件

    申報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2017年4月28日后進入本市企業(含經營性社會組織,不含中央、省駐清企業)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且在我市繳納連續1年以上社會保險記錄。

    (2)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是國(境)外大學畢業的,需獲得國家教育部門認證;正、副高職稱的需具有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非人社部門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需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報市人社局認定;高級技能人才是指高級技師,須具有省級以上人社部門核發的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證書。

    (3)申報人從進入我市企業工作之日算起,前三年需未在我市工作過。以錄(聘)用審批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稅務部門記錄為準。  

    3.申報方法

    申報人應在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申報(市直國有企業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首次申報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①《清遠市引進博(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及高級技能人才資助申報表》(附件4);②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資格證、高級技師的職業資格證書(附原件核查);③申報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附原件核查);④在清繳納滿1年的社保憑證原件。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申報第二至第五年生活補貼的,只須提交繳納當年個人所得稅清單以及單位年度考核鑒定材料。

    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企業引進博(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及高級技能人才資助匯總表》(附件4-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五)非企業類單位新引進高學歷高職稱人才資助

    1.項目簡介

    對非企業類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高級職稱專技人才發放生活補貼,其中,正高職稱人才每人40萬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人才每人3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補貼分5年平均發放。

    2.申報條件

    (1)2018年8月29日后通過招錄、選調、交流任職、招聘的方式進入本市非企業類單位(不含經營性社會組織、中央和省駐清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且在我市有繳納連續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記錄。

    (2)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是國(境)外大學畢業的,需獲得國家教育部門認證;正、副高職稱的需具有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非人社部門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需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報市人社局認定。

    (3)申報人從進入我市非企業類單位工作之日算起,前三年需未在我市工作過。以錄(聘)用審批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稅務部門記錄為準。 

    3.申報方法

    申報人應在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申報(市直單位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首次申報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①《清遠市非企業類單位新引進高學歷高職稱人才資助申報表》(附件5);②全日制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資格證(附原件核查);③申報人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附原件核查);④在清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非企業類單位新引進高學歷高職稱人才資助匯總表》(附件5-1,同時將該表格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六)在站博士后資助

    1.項目簡介

    對我市已建設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發放每人每年15萬元的生活補貼,資助期限一般為2年。

    2.申報條件

    (1)在我市已通過上級認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

    (2)在站工作工作滿一年以上;

    (3)年度考核合格。

    3.申報方法

    申報需提交如下資料(一式兩份):

    ①《清遠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報表》(附件6);②身份證;③博士學歷、學位證書;④工作協議;⑤在站備案證明;⑥進站中期考核合格證明;⑦申請人工商銀行銀行卡復印件。

    身份證、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工作協議需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當場審核后返還。已申報通過的,第二年申報只提供上一年的考核合格證明和工作總結。

    申報人在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和各縣(市、區)人社局報送《清遠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報表》進行申報(市直單位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各地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匯總表》(附件6-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七)新引進北部地區就業大學生資助

    1.項目簡介

    對經我市連州、連山、連南、陽山縣(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符合緊缺適用條件,新引進到當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實行獎補,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補助6萬元,碩士研究生每年補助4萬元,本科畢業生每年補助2萬元,補助期為5年。

    2.申報條件

    (1)符合緊缺適用人才導向目錄;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關學位;

    (3)2018年8月29日后進入我市北部企事業單位(不含中央、省駐清企事業單位)工作,與企事業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

    (4)在我市北部縣(市)有繳納連續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記錄。

    (5)申報人從進入當地企事業單位工作之日算起,前三年需未在我市北部縣(市)工作過。以錄(聘)用審批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稅務部門記錄為準。

    3.申報方法

    申報人應在12月3日前向北部縣(市)人社局申報,首次申報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①《清遠市北部地區就業大學生補助申報表》(附件7);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附原件核查);③申報人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附原件核查);④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清遠工商銀行銀行卡復印件;⑤在清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北部縣(市)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北部地區就業大學生補助申報表匯總表》(附件7-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八)企事業單位在職人才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資助

    1.項目簡介

    鼓勵和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自我提升,對晉升為高級技師或取得博士學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的,由市財政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在北部地區工作,晉升為副高職稱或取得碩士學位且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的,由市財政一次性補助3萬元。

    2.申報條件

    申報企事業單位在職人才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補助的,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2018年8月29日后獲得相應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并且晉升時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以取得有關技能證書和學歷證書的時間為準);

    (2)在我市有關企事業單位(不含中央、省駐清企事業單位)工作;

    (3)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

    (4)在我市繳交社保滿一年以上。

    已享受清發〔2012〕27號文件規定相關資助的在職提高學歷(博士學位)層次人員,不重復進行資助;憑晉升的職稱獲認定為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的按就高原則資助。

    3.申報方法

    申報人需提交資料如下(一式兩份):

     ①《清遠市企事業單位在職人才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補助申報表》(附件8);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③副高職稱、高級技師、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④申報人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⑤上年度在我市繳交的社保憑證原件;⑥申請人工商銀行銀行卡復印件。

    身份證、副高職稱、高級技師、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合同需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當場審核后返還。

    申報人在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和各縣(市、區)人社局進行申報(市直單位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企事業單位在職人才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補助匯總表》(附件8-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九)新進入鄉鎮就業專技人才資助

    1.項目簡介

    對新進入我市鄉鎮企事業單位工作、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才或高級技師,工作滿一年后,除按規定享受省財政崗位補貼政策外,按南部縣(市、區)鄉鎮3萬元、北部縣(市)鄉鎮5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崗位補貼。

    2.申報條件

    申報專技人才鄉鎮就業崗位補貼的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2)在2018年8月29日后進入我市鄉鎮企事業單位(不含中央、省駐清企事業單位)工作,至申報日時間滿1年;

    (3)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

    (4)在清繳納滿1年的社保憑證原件。

    3.申報方法

    需提交資料如下(一式兩份):

    ①《清遠市鄉鎮企事業單位專技人才崗位補貼申請表》(附件9);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③副高職稱、正高職稱、高級技師證書;④與鄉鎮企事業單位所簽3年以上工作合同;⑤近1年在我市繳交社保憑證的原件;⑥申請人工商銀行銀行卡復印件。

    身份證、有關職稱和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合同原件經當場審核后返還。

    申報人在12月3日前向各縣(市、區)人社局進行申報。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鄉鎮企事業單位專技人才崗位補貼申請表匯總表》(附件9-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十)新引進企業人才一次性租房補助

    1.項目簡介

    對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未享受過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和過渡性公寓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5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符合《人才導向目錄》的人才,經審核同意后,發放一次性租房補貼2萬元。

    2.申報條件

    (1)在2018年8月29日后進入我市企業(不含中央、省駐清企業)工作;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5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未享受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和過渡性公寓;

    (3)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且在我市繳納連續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記錄。

    (4)申報人及配偶名下沒有位于清遠市的住房或購房記錄。

    3.申報方法

    ①《清遠市新引進企業人才一次性租房補貼申請表》(附件10);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③中級以上職稱證書,或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④與用人單位簽訂的5年以上勞動合同;⑤近6個月在我市繳交社保憑證的原件;⑥申請人工商銀行銀行卡復印件。

    身份證、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勞動原件經當場審核后返還。

    申報人在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進行申報(市直單位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新引進人才一次性租房補貼匯總表》(附件10-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十一)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補助

    1.項目簡介

    對大學畢業生到清遠自主創業滿3年、年稅收10萬元以上、帶動10人以上就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創業補助。

    2.申報條件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在我市成功創業,本人為法定代表人,取得營業執照滿3年,上年度年繳納稅收(含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達10萬元以上,帶動10人以上就業。

    3.申報方法

    申報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清遠市大學生自主創業補助申請表》(附件11);②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注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大學畢業的,需獲得國家教育部門認證);④用人單位與相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最近3個月用人單位為相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工商銀行卡復印件;⑥上年度繳納稅收的憑證原件。

    申報人員于12月3日前將資料報送到高新區管委會和所屬轄區的縣(市、區)人社局,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報市人社局(市直企業直接報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初審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和相關企業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十二)鄉村振興人才資助

    1.項目簡介

    對我市鄉村振興作出顯著貢獻的農村實用人才進行資助。給予每名入選人才一次性資助5萬元。

    2.申報條件

    申報人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在清遠市農業農村基層一線從事生產經營、專業技能或社會服務5年以上的農業農村從業者(5年內曾發生嚴重違規違紀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員不能申報)。年齡在60歲以下,為我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效推進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做出積極貢獻。并符合以下相應條件之一:

    (1)社會服務型人才

    在基層一線服務,在帶領群眾脫貧致富、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建設、經濟發展、產業調整、農村綜合改革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受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獎勵的。在職期間,所在服務地區有正面新聞報道的優先推薦。 

    (2)專業技能型人才

    在農村一線從事技術研究、推廣及服務;具有專利證書、論文、著作、農業技術推廣獎或獲得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認定的;專利授權應用或技術推廣取得的經濟效益好;在農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品種的研發做出突出貢獻的。

    (3)生產經營型人才

    在清遠注冊成立公司或合作社且生產或經營場所在清遠的。務實創業,生產技術先進,經營的產業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在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組織和帶領農民增收致富方面帶頭作用顯著;企業規模較大,經濟效益和帶動效益好;企業影響力大,熱心公益事業及扶貧事業。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

    3.申報方法及要求

    申報人提交除《清遠市鄉村振興人才申報表》(附件12,一式5份)之外,還需提交以下相應資料:

    社會服務型:?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職稱、聘書等證書復印件;?個人榮譽、表彰、證書等復印件;④集體榮譽、表彰、證書等復印件(在職期間);⑤自述材料:本人對促進所在行政區域農村產業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及農村綜合改革的貢獻等(3000字以內);⑥在職期間,媒體對其個人先進事跡區的新聞報道(網絡鏈接及截圖)。

   專業技能型:?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職稱等證書復印件;?個人榮譽、表彰、證書等復印件;④集體榮譽、表彰、證書等復印件(所在團隊或單位);⑤發表論文、著作復印件或數據庫連接及截圖;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及經濟效益證明(效益單位蓋章)。

    生產經營型:?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職稱、聘書、營業執照等證書復印件;?個人榮譽、表彰、證書等復印件;

    ④集體榮譽、表彰、證書等復印件(在職期間);⑤申報人所在企業(合作社)固定工作人員社保參保證明、合作農戶相關協議、合作貧困戶貧困卡;⑥企業提供近三年報稅證明,合作社提供合作、生產、銷售等情況自述,推動產業、行業發展,對社會經濟發展貢獻的自述材料及佐證材料。

    申報人于12月13日前報送有關資料至各縣(市、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各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審核后于12月27日前匯總提交《清遠市鄉村振興人才評選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12-1)上報市農業農村局科技教育科,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可編輯版及掃描件)發送至nykj3364472@163.com。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評選,向社會公示名單后報市人才辦審定。(已獲得2018年度評選資助的不予再次申報,同一單位榮譽不能重復使用)

    (十三)在崗在編農技推廣人才學歷進修學費補助

    1.項目簡介

    鼓勵在崗農技推廣人才參加學歷進修,實行持證畢業補貼50%學費政策。

    2.申請條件

    (1)我市在崗在編并已錄入全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信息系統的農技推廣人員;

    (2)工作滿三年以上;

    (3)2018年8月29日后取得大專以上進修學歷畢業證。

    3.申請方法

    申報人需提交如下資料(一式2份):

    ①《清遠市在崗在編農技人才學歷進修學費補貼申請表》(附件13);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③畢業證復印件;④學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⑤學歷認證資料。

    申請人于2019年12月3日前報送有關資料至各縣(市、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各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申報資料審核后,于12月6日前匯總《清遠市在崗在編農技人才學歷進修學費補貼匯總表》(附件13-1)提交上報市農業農村局科技教育科,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可編輯版及掃描件)發送至nykj3364472@163.com。

    (十四)新招用高技能人才補助

    1.項目簡介

    對本市院校或企業新招用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高級工、技師,分別給予一次性發放5000元、8000元補貼。

    2.申報條件

    (1)2018年8月29日起,由我市中等、高等職業(技工) 院校、本科院校、市屬企業新招用的高技能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和連續1年以上社會保險記錄。

    (2)高級工、技師需具有省級以上人社部門核發的高級工(三級)、技師(二級)職業資格證書。

    (3)申報人從進入我市中等、高等職業(技工)院校、本科院校、市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前三年需未在我市工作過。以錄(聘)用審批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稅務部門記錄為準。

    3.申報方法

    相關用人單位向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申報(市直單位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申報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清遠市院校或企業新招用高技能人才補貼申請表》(附件14);②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附原件核查);③申報人與我市院校或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附原件核查);④繳納個人所得稅清單;⑤合同期內依法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申請人于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提交有關資料,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于12月5日前將《清遠市院校或企業新招用高技能人才補貼匯總表》(附件14-1,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64400@163.com)和申報人資料各一份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和相關企業(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十五)創新科研平臺創建補貼

    1.項目簡介

    支持創建廣東省院士工作站(或廣東省院士專家企業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工作站,分別一次性給予6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建站補貼。

    2.申報條件

    (1)2018年8月29日后,在我市新創建的廣東省院士工作站(或廣東省院士專家企業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工作站。

    (2)院士工作站(或院士專家企業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工作站有正常開展科研工作,符合國家和省有關運行、管理規定。

    3.申報方法

    申請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上級部門批準設立廣東省院士工作站(或廣東省院士專家企業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工作站文件;②《清遠市創新科研平臺創建補貼申請表》(附件15);③申請單位銀行開戶賬號復印件。

    申報單位在12月3日前向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進行申報(市直單位申報由市人社局受理)。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將有關申報材料(同時將電子版發qy3382510@126.com)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將申報通過單位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才辦審定。

    二、注意事項

    (一)各有關項目的申報書、申請表、匯總表等可在清遠黨建網(www.qysdj.cn)人才工作版塊中的“資料下載”欄目或在各項目責任單位官網下載。

    (二)各項目申報人請認真對照項目要求,在申報時限內向有關責任部門提交申報資料。

    (三)各項目有關資助標準、方式、條件等具體內容由項目實施單位負責解釋和執行。

    (四)各項目責任部門要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和申報認定、項目評審工作,在12月中旬前完成本年度有關項目的認定和評審工作,并把有關認定和評審初步結果及時報送市人才辦審定。

    (五)項目申報人資料真實性、資助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清遠市“起航計劃”擴容提質實施方案》(清人才發〔2018〕3號)執行。

    (六)各有關項目入選資助名單的公示、公告將在“清遠市人才驛站”微信公眾號及各項目責任單位官網等渠道進行發布。
  

    附件:

    1.2019年“起航計劃”競爭性扶持人才工程項目申報書

    2.清遠市科技成果獲獎者資助申請表

    3.清遠市資助企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申請表
    4.清遠市企業引進博(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及高級技能人才資助申報表
    4-1.清遠市企業引進博(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及高級技能人才資助匯總表
    5.清遠市非企業類單位新引進高學歷高職稱人才資助申報表
    5-1.清遠市非企業類單位新引進高學歷高職稱人才資助匯總表
    6.清遠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報表
    6-1.清遠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匯總表
    7.清遠市北部地區就業大學生補助申報表
    7-1.清遠市北部地區就業大學生補助申報表匯總表
    8.清遠市企事業單位在職人才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補助申報表
    8-1.清遠市企事業單位在職人才技能晉升和學歷提升補助匯總表
    9.清遠市鄉鎮企事業單位專技人才崗位補貼申請表
    9-1.清遠市鄉鎮企事業單位專技人才崗位補貼申請表匯總表
    10.清遠市新引進企業人才一次性租房補貼申請表
    10-1.清遠市新引進人才一次性租房補貼匯總表
    11.清遠市大學生自主創業補助申請表
    12.清遠市鄉村振興人才申報表
    12-1.清遠市鄉村振興人才評選推薦人選匯總表 
    13.清遠市在崗在編農技人才學歷進修學費補貼申請表
    13-1.清遠市在崗在編農技人才學歷進修學費補貼匯總表
    14.清遠市院校或企業新招用高技能人才補貼申請表
    14-1.清遠市院校或企業新招用高技能人才補貼匯總表

    15.清遠市創新科研平臺創建補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