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茂名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1-19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研發機構建設,促進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轉化,現開展2019年茂名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認定工作。現將相關辜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認定的主要范圍:

    工程中心主要根據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戰略要求,依托市內行業、領域科技實力雄厚的科技型創新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組建。通過工程中心的建設,深化產學研合作,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加快科技成果的產業化,促進我市產業的轉型升級,提升社會發展科技實力。

    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的主要任務:

    1、根據國家、省和市產業發展的需要,以市場為導向,研究開發或引進產業發展急需的關鍵共性技術,并進行工程化和系統化開發,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統集成,為產業規模化生產提供成熟配套的先進技術、工藝及其技術產品和裝備。

    2、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凝聚和培養高素質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設計和試驗的專業科技隊伍,造就高水平的技術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并為相關行業、企業提供工程技術人才培訓。

    3、加強對外合作交流,整合創新資源,促進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為本行業相關企業、科研單位提供技術咨詢、產品檢測及技術信息等服務,提升科技競爭力。

    4、創新工程中心的運行機制,探索符合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新型研究機構建設。并在科研與產業之間起到橋粱和紐帶作用,促進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

    三、認定條件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事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須在茂名市內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有科研場地、有研發人員、有科研項目、有科研資金、有科研設備”〔簡稱:“五有”)的要求建有研發機構。

    2、依托企業組建的工程中心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銷售額不低于2000萬元,上年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企業銷售收入的2%,能夠提供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資金,軟件、創意設計、農業及研發服務類企業可適當降低;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之一或以上的自主知識產權。

    3、公益類工程中心依托單位必須保證落實工程中心的建設資金和日常研究開發經費,每年承擔所申報行業(領域)的科研項目不少于2項,項目經費總和不低于30萬元:應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植物新品種等之一或以上的自主知識產權,具有為同行業(領域)企業服務的經驗,有較好的服務業績,具有可轉化的科技成果。

    四、申報程序

    (一)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在茂名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pro.sti.gd.cn/mm)注冊并完善單位信息以及申報人賬號,獲得單位和申報人用戶名和密碼。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申報。各單位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具體填報路徑為:登陸系統-業務管理-項目申報-填寫申報書-新增項目申請-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市級工程中心建設),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一式l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和真實性承諾函)送交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報送到茂名市行政服務中心西區二樓綜合受理窗口。

    (三)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在茂名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對申報單位擇優推薦,并正式行文(含推薦單位匯總表)報送市科技局。

    五、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及提交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下午5時,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問為2019年12月3日下午5時。書面申報材料送茂名市行政服務中心西區二樓綜合受理窗口的截止時問為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