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政策指南    |      2019-11-06

    一、申請條件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技術專利及核心研發團隊,以南沙為主要的研發所在地、管理運營所在地和研發成果產業化轉化地;


2、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南沙區范圍內,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


3、經南沙認定的、以人工智能相關產品和技術等為主營業務的、符合南沙發展人工智能產業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18年1月1日起注冊落戶南沙,經由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召開的專家評審會議通過,并與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含南沙區政府)或商務主管部門簽訂投資協議的人工智能企業(含非企業性質的人工智能產業科研機構,下同);


2)已納入廣州市或市級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門人工智能企業庫且落戶南沙的企業,并與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含南沙區政府)或商務主管部門簽訂投資協議;


3)2017年內注冊落戶南沙且與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含南沙區政府)或區商務、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門簽訂投資協議的人工智能企業。

 

    二、支持方向


    1.開辦獎勵


申報條件:實繳注冊500萬元(含)以上、在南沙區新落戶的人工智能企業。


資助標準:對符合規定的人工智能企業,落戶后3年內,可申請一次性開辦獎勵,獎勵標準按照上一年度在我區經濟貢獻超過1億元(含)、8000萬元(含)、4000萬元(含)、2000萬元(含)、1000萬元(含)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1500萬元、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對具有重要帶動作用或功能的企業和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給與獎勵。

 

    2. 科研建設補助


申報條件:在南沙區建設運營人工智能實驗室、培訓中心、展示體驗中心等為本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企業智能化升級改造提供研發、設計、生產、技術交流等服務的人工智能企業。


標準:對符合規定的人工智能企業,按其建設實際總投入的30%予以補貼,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 研發投入補助  


申報條件:在南沙區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的人工智能企業。


資助標準:按照其上一年研發經費支出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億元的后置補助。

 

    4. 租金及辦公房產購置補貼


申報條件:在南沙區租用場地實際開展辦公運營或在南沙區購置自用辦公房產的人工智能企業。


資助標準:


1、人工智能企業在南沙區租用場地實際開展辦公運營的,按照實際租金予以租金補貼,補貼原則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50元(含物業管理等費用),每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貼期限為3年。


2、人工智能企業在我區購置自用辦公房產的,按照每平方米不超過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5.人才獎


申報條件: 

 

(一)申請骨干人才獎勵條件:


1、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其中科研機構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


2、每年在本區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3、申報時仍在申請單位工作。


(二)申請高級管理、技術人才獎勵條件:


1、屬于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或高級技術人才,或經本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引進的高級管理、核心技術人才。


2、高級管理、技術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其中科研機構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


(三)申請高級管理、技術人才投資性收益或股權轉讓收益收入獎勵條件:


1、屬于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或高級技術人才,或經本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引進的高級管理、核心技術人才。


2、申請人通過所屬人工智能企業獲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投資性收益收入或“股權轉讓所得”收益收入。


  資助標準:


1、對經認定的人工智能企業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30萬元以上(科研機構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20萬元以上)的高級管理、技術人才,按照其個人經濟貢獻40%比例給予特殊人才獎勵。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高級管理、技術人才,除享受特殊人才獎勵外,還可在企業經營貢獻獎中獲得高管人才獎勵。兩項獎勵總額最高為其個人經濟貢獻的100%。


3、對于經認定的人工智能企業的高級管理、技術人才,在南沙區人工智能企業中非薪金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投資性或“股權轉讓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其個人地方經濟貢獻的80%給予獎勵。


4、對經認定的人工智能企業引進的高級管理、核心技術人才,在南沙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達到60萬元(含)的,可優先申請入戶廣州。

 

    6.經濟貢獻獎


申報條件:經南沙區認定的人工智能企業。


資助標準:對經認定的人工智能企業自落戶當年起4年內,給予其對我區經濟貢獻95%的獎勵。

 

    7. 金融支持


申報條件:


(一)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申請投資獎勵:


申請獎勵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其基金管理公司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且工商注冊地在南沙區。


(二)被投資入股的人工智能企業申請獎勵:


經審核同意,由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投資入股的在南沙新注冊或新遷入的人工智能企業。


(三)企業申請貸款貼息補助:


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人工智能企業。


  資助標準:


1、經審核同意,由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投資入股的人工智能企業在南沙新注冊或新遷入的,按照基金實際投資南沙人工智能企業資金的3%給予基金管理公司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


2、按基金投入資金的7%給予被投資入股的人工智能企業落戶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對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人工智能企業,按其當筆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補貼期不超過3年,每家企業累計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8.技術配套獎勵


申報條件:經有關政府部門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 或獲得國家、省、市級科技、工信、發改等人工智能產業項目扶持資金的人工智能企業。


資助標準:


1、對有關政府部門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根據其認定級別就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2、獲得國家、省、市級科技、工信、發改等人工智能產業項目扶持資金的,按照100%、70%、50%的比例進行配套,配套金額分別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


    3、部分重點國家級平臺項目可以不受此限額限制,可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但項目獲得上級和本區財政資助總額不超過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總額。

 

    9.應用推廣獎勵

 

申報條件:


(一)申請單位為南沙區內注冊的法人單位; 


(二)申請項目必須基于申請單位(含其正式員工)近5年內在基礎軟件算法、芯片及傳感器、視覺圖像處理、生物特征識別、自然語言處理、新型人機交互、自主決策控制等人工智能技術方向擁有不少于1件授權發明專利或3件軟件著作權; 


(三)申請項目具有扎實的工作基礎、明確的應用場景和實施計劃,在所屬行業或應用領域中具有創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應用推廣價值,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四)申請項目納入區科技計劃項目統一管理,原則上不接受在研區科技項目達到2項的企業申報。

 

(五)申請單位須承諾在項目正式驗收后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費運維服務。后續運維模式由申請單位與應用場景提供單位協商確定。


資助標準:


 南沙區財政經費按照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的40%對項目予以無償資助。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或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企業,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1000萬元;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或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但不足1億元的企業,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500萬元;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或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營業收入)不足2000萬元的企業,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200萬元。 


項目經費采取分期撥付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立項資助資金的50%,驗收后按照實際總投資的相應比例撥付項目剩余資助經費。如項目實際應資助額未超過首筆項目資助資金,申請單位須將差額資金上繳區財政。

 

    三、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四、申報時間


在政策有效期內于獎勵事項的申報公告期內登陸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政策兌現系統(https://www.nszcdx.com)提出申請。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辦理時限


40個工作日(形式審核時限:5個工作日;實質審核時限:22個工作日;資金撥付時限:13個工作日)。


    六、辦理流程


企業申報部門審查審定公示與撥付獎勵資金事后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