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fā)布2019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 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0-31

    為深入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若干意見》等文件要求,2019年設立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聯合基金(以下簡稱省聯合基金),包括粵穗、粵深、粵佛、粵莞、溫氏等聯合基金。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重點圍繞畜禽養(yǎng)殖及產品加工等領域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重大科學問題,支持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促進基礎研究與產業(yè)化對接融通,提升企業(yè)和行業(yè)原始創(chuàng)新能力。現啟動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項目類型


    本年度溫氏聯合基金設立重點項目,面向全省開放申報。


    (一)申報條件


    1. 牽頭申報單位須為廣東省內的省基金依托單位。


    2. 申請人為項目第一負責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需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附件中上傳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等掃描件)。


    3.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且在崗在職[即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寬至70周歲。


    4.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yè)共同申報。


    5. 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報有關要求。


    (二)資助強度與實施周期


    項目資助強度分為20萬元/項和50萬元/項,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三)支持領域與方向


    按照《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確定的領域、方向、申報代碼和要求申報,不在指南支持領域和方向內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關說明


    重點項目請選擇“溫氏聯合基金—重點項目”專題申報,并按照指南要求準確填寫申報代碼。


    二、申報有關要求


    除了符合上述申報條件外,申請人和依托單位還應符合以下申報要求:


    (一)申報限項要求


    1.本年度省聯合基金(包括粵穗、粵深、粵佛、粵莞、溫氏聯合基金)項目不設依托單位申報項目數量限制,每個申請人限申報1項。


    2.申請人在研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省基金項目)不得超過3項(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等平臺類項目,普惠性政策類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3.同一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立項1項省基金項目。


    4.申請人已獲得2019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杰出青年項目立項的,不得申報。


    5.申請人項目已進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和杰出青年項目庫的,除該入庫項目外,已有2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省基金項目)在研的,不得再次申報。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和涉密的內容。


    2.申請項目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承諾函模板可在申報系統(tǒng)開放后下載,在附件中上傳經簽字蓋章后的掃描件)。


    3.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科學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


    4.申請書中的起始時間統(tǒng)一填寫2020年1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5.項目申請階段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項目獲批準立項后,將另行通知提交紙質申請書。


    (三)經費預算要求


    項目應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相關規(guī)定,按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經費預算。


    (四)科研誠信要求


    1.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人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工作基礎和研究內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guī)、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


    3.申請人不得同時將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項目類型、或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將已資助項目重復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內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qū)別和聯系。


    4.申報過程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與懲戒暫行規(guī)定》(粵科監(jiān)審字〔2017〕102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依托單位職責


    溫氏聯合基金項目僅面向省基金依托單位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需通過廣東省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申請注冊為省基金依托單位。


    1.依托單位應認真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項目及經費管理制度,加強省基金項目規(guī)范管理。


    2.依托單位應認真審核申請人的申請資格,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3.依托單位應建立完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審查機制,防范倫理和安全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加強倫理審查和過程監(jiān)管。


    (六)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牽頭依托單位外,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


    2.項目主要參與者中如包括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境外人員一般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須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中上傳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的電子掃描文檔;港澳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3.依托單位與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在申報書提交前簽訂合作研究協(xié)議(或合同),并在經費預算中說明資金分配情況。合作研究協(xié)議(或合同)無須提交,留在依托單位存檔備查。經協(xié)商約定不外撥資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簽訂合作研究協(xié)議(或合同)。


    三、申報方式


    (一)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由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基金委”)負責組織實施。


    (二)項目須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實施網上申報。


    (三)申請人須按照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在附件中上傳必要的佐證材料,經依托單位審核后按流程提交。具體操作詳見系統(tǒng)提供的《省聯合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正式申報時間:2019年11月10日~11月30日17:00;


    (二)網上形式審查時間:2019年12月1日~12月7日;


    (三)紙質材料報送時間:項目立項后,已立項項目的申請書與合同書經簽字蓋章后,一并報送,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相關附件下載:

    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