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征集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的通知

 行業動態    |      2019-12-18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促進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規〔2019〕5號)等文件要求,現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征集一批創新產品申報,在此基礎上編制形成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在以下領域試點開展征集:科研儀器設備、教學科研儀器、刑偵檢測設備、反恐防爆設備、消防設備等5個領域,詳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屬于依法在廣州市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發展政策,符合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導向要求。

  (三)產品創新程度高,在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水平;或技術先進,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有根本性改進,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在國內外率先提出技術標準。

  (四)產品具有2016年以來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且權益狀況明確,不存在知識產權權屬糾紛。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是指:申請單位經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我國依法擁有該產品的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所有權,或依法通過受讓或許可取得的企業、事業單位或中國公民在我國依法擁有該產品的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所有權或使用權(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

  (五)產品質量可靠,符合國家、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六)產品已生產并投放市場,原則上投放市場時間不滿2年,且具有潛在的社會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應用前景。

  三、申報流程及要求

  申報單位如實填報《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申報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科技主管部門。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匯總后,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創新企業協會(越秀區下塘西路37號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703—705室)。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產品組織專家評審,形成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并向社會公示。

  (一)電子版申請材料。申報單位以標題為“所在區名稱+單位名稱+產品名稱”,將《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申報書》(word版,見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各區指定郵箱(見附件3)。

  (二)紙質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按下列順序裝訂膠裝,并加書脊(標注“產品名稱+單位名稱”),材料封面加蓋單位公章,一式3份。具體內容與要求如下:

  1. 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申報書。

  2. 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3. 佐證材料:

  (1)產品創新性和技術先進性證明材料;

  (2)與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書,以及知識產權與該產品的相關性說明。通過技術轉讓獲得產品,須出具產權轉讓合同。通過聯合研發獲得產品,須由聯合研發單位出具同意申報證明。

  (3)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相關證書。

  (4)申報產品市場銷售情況證明(包括銷售額排名前10位的銷售合同或銷售單復印件等)。

  (5)其他相關支撐材料,包括主要用戶使用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環保達標證明(涉及環保的產品)等。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將申請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報送到區科技主管部門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區科技主管部門收集匯總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創新企業協會。

  附件:1.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試點技術領域.pdf
     2.廣州市2019年度創新產品目錄申報書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