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企業“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指南

 行業動態    |      2019-11-11
    一、辦理流程

    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是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的一項企業誠信建設活動。旨在促進企業弘揚誠實信用的道德風尚,建立企業信用體系,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守合同重信用
    二、活動時間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實行一年一度網上申請公示制度。

    企業公示申請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5日;3月16日至5月31日為核查和征求意見時間; 6月1日為統一公示時間。

    三、申請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兩年;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3、合同履約狀況良好。 除不可抗力、 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達 100%;

    4、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 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5、企業經營效益好, 同意由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 總產值或銷售額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

    6、無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申請 “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資料清單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復印件

    2、國稅、地稅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純國稅或地稅戶需附相關證明文件)

    3、上一年度年度財務報表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合同管理制度

    6、本年度合同管理工作總結

    7、有關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復印件

    四、準備資料

    1、《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2、《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

    3、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加蓋公章的有關資質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

    5、加蓋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復印件;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首次申請企業提供第(一)、(三)、(四)、(六)項材料;已參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業,提供第(二)、(三)、(五)、(六)項材料。

    政府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社會信譽度佳、合同履約率高的企業,特別是鼓勵小微企業參與到“守重”創建活動中。旨在不斷促使完善企業內部的合同和信用管理制度,進一步引導企業內形成自我管理、自覺追求、自愿遵守的制度機制,以“守重”企業誠信經營的示范引領效應,逐步提升企業的總體信用程度,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機構統一于3月31日前將推薦企業名單及一份申請書連同其他材料上報省工商局及各地級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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