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款
(一)《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先進制造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開經〔2017〕5號)第二十三條資金配套。
(二)《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開經〔2017〕6號)第二十三條資金配套。
二、申報時間
第二批申報正式受理時間為:10月25日-10月31日。
三、申報方式
登陸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http://zcdx.gdd.gov.cn或者百度搜索“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系統”,按流程申報(詳見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企業申報年度時間以上級工信部門下達獎勵資金有關文件的年度時間為準,如:上級工信部門下達獎勵資金有關文件的文號為“穗工信函〔2017〕23號”,則申請2017年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項目資金配套。
(二)資金配套以事后補助的方式進行,暫不符合本次申報條件的企業,請在項目完工后,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完成項目完工評價(驗收)工作,并關注我局后續發布的申報通知。
五、咨詢方式詳見通知。
附件:
1.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申報2017-2018年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項目資金配套(第二批)的通知
2.《廣州市黃埔區_廣州開發區促進先進制造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開經〔2017〕5號)3.《廣州市黃埔區_廣州開發區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開經〔2017〕6號)
4.申請國家、省、市工信部門扶持配套資金辦事指南(先進制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