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需要準備哪些申請材料

 新聞中心    |      2019-10-10

    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是指有效期的高企企業名稱發生了變化。這類企業需要登陸國家高企網在“企業核心信息修改(更名)”模塊填寫更名相關信息。



    1、企業屬于簡單更名的,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打印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且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企業。

    復雜變更企業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人員情況說明及人員清單(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企業技術人員、研發人員數);

    2、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

    3、經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財務報表;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5、上一年度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一復印件;

    6、其他有助于說明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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